(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近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临床急需进口药品医疗器械管理规定》(☜点击链接,查看全文),提出36条举措,进一步明确了对乐城先行区进口已在境外批准上市,未获我国批准注册、国内已上市品种无法替代的药品(不包括疫苗)或已在境外批准上市且在我国尚无同品种产品获准注册的医疗器械在申请、流通、使用、监管等环节的具体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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