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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政策助推全市工业稳定增长

5月8日,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市工业稳定增长的通知》,从6个方面明确对企业增产增效、入规纳统等行为给予奖励,全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推工业经济“稳字当头”“稳中求进”。

在增产增效方面,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023年二季度工业总产值不低于3000万元,且现价同比增长10%及以上、季度产值增量1000万元及以上的规上制造业企业,在落实省财政按企业二季度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量的1‰给予奖励的基础上,按企业二季度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量的0.5‰给予叠加奖励,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40万元。

在入规纳统方面,对纳入省工业企业供需平台“小升规”培育库、2023年二季度新纳统的规上工业企业,在落实省财政每家给予10万元奖励的基础上,给予每家5万元叠加奖励。若同时符合二季度增产增效奖励条件的,可叠加享受产值增量奖励。

在供需对接方面,引导市内工业企业上下游产业链“手拉手”对接,对2023年由各级工信部门牵头举办(含承办)的各类“手拉手”供需对接活动,参会企业达25(含)-50家、50家及以上的,分别给予举办方每场3万元、5万元奖励。

在拓展市场方面,对2023年参加境外线下展会的企业,按展位费50%比例给予补助,给予其企业人员往返机票费补助50%。对2023年参加境内全国性、区域性的线下大型专业展会的企业,按展位费30%比例给予补助,单家企业单场展会最高补助5万元。

在培育龙头方面,坚持强龙头、强配套、强融合,着力做优做强一批现有龙头企业,加快壮大一批龙头培育企业,对于新认定为福建省工业现有龙头企业的,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新认定为福建省工业龙头培育企业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在培育“专精特新”方面,支持中小企业按照“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库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梯次培育,对新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市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5万元、20万元奖励。(朱丹宇 陈永昱 黄香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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