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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5月22日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获悉,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近日收到13名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名提出的《关于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力达标滞后的质询案》,根据监督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将于本月底召开的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期间专门召开质询会议,由省卫生健康委到会作答复。

为提高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2018年以来,国家卫健委和中医药管理局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了“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制定了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国家标准,指导各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照标准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通过梳理近3年省人大代表提出的涉及医疗卫生领域的145件议案、建议,研究分析近3年收到的反映医疗卫生问题的6000余件信访件,并开展省内外实地调研和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发现当前我省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力达标等工作与群众期盼和高质量发展要求还有差距,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存在达标数量不够、达标质量不高、指导督促不到位等问题短板,如全科医生和公共卫生人才配备不足、急救设施不健全、检验检查能力不足、双向转诊制度未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不到位、重点人群和慢病患者管理服务未全覆盖、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不规范等。

根据相关规定和工作安排,质询会议上,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将聚焦上述问题进行质询提问,受质询机关负责人现场作出答复,提出质询案的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将对答复进行满意度测评。(云南日报记者 瞿姝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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