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山东一地人事任免!

近日,菏泽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最新人事任免公告。详细内容如下:


(资料图)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市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杨明为菏泽市教育事业发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晁保平为菏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赵建优为菏泽市民政事业发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崔志坤为菏泽市建设工程质量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徐龙灿为菏泽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韩瑞广为菏泽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清刚为菏泽市审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韩冬为菏泽城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斌为菏泽城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免去:

韩瑞广的菏泽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王清刚的菏泽市投资审计中心主任职务; 

李斌的菏泽市政府投融资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玉珊的菏泽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张震的菏泽市城市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职务; 

杨绍青的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菏泽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7日

7月30日,单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召开,会上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单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根据单县人民政府县长魏传永的提请,于2021年7月30日决定任命:

黄志立为单县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张洪福为单县民政局局长;

吴志圣为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忠瑞为单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决定免去:

孙钦留的单县教育和体育局局长职务;

徐荣光的单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刘军的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张洪福的单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陈杰的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单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7月30日

7月29日,东明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9次会议召开。会议经表决,决定任命路超为挂职东明县人民政府科技副县长,宋卫胜为东明县财政局局长;任命刘建为东明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彭彬为东明县监察委员会委员。会议还免去了有关人员的职务。

来源|菏泽市人民政府、单县人大常委会、东明人大

权威发布!山东一地发布多人人事任免公告!

菏泽市定陶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十八届]第六十八号

菏泽市定陶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根据菏泽市定陶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21年11月27日决定任命:

刘军为菏泽市定陶区人大常委会滨河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决定免去:

马义明的菏泽市定陶区人大常委会滨河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现予公告。

菏泽市定陶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1月27日

菏泽市定陶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十八届]第六十九号

菏泽市定陶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根据菏泽市定陶区监察委员会主任程波的提请,于2021年11月27日决定免去:

王继红的菏泽市定陶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现予公告。

菏泽市定陶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1月27日

菏泽市定陶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十八届]第七十号

菏泽市定陶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根据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法院院长权金牛的提请,于2021年11月27日决定免去:

田瑞刚、赵自良、王淑芹、杨旸的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法院陪审员职务。

现予公告。

菏泽市定陶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1月27日

来源:定陶人大

#菏泽头条#

近日,山东省农业农村厅网站发布《第七届齐鲁乡村之星人选进行公示和考察的通知》,其中,菏泽11人入选,具体内容如下:

1、刘 强 男 郓城县百蔬园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

2、曹传增 男 巨野县麒麟镇南曹村

3、王志勇 男 定陶润泰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

4、任 辉 男 单县蕃茄研究所

5、郝洪勤 女 曹县强勤种植专业合作社

6、高体健 男 鄄城鸿翔牧业有限公司

7、刘桂琳 女 山东菇之林菌业有限公司

8、张孝礼 男 菏泽市牡丹区高庄镇东头村

9、张哲瑜 男 曹县万亩荷塘水产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10、徐长委 男 山东省郓城县李集镇杨集村

11、郭安军 男 东明吉安农牧有限公司

根据《齐鲁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办法》(鲁政办发﹝2015﹞135号)规定,经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并组织评审,遴选出150名第七届齐鲁乡村之星人选。为进一步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决定对第七届齐鲁乡村之星人选进行公示和考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在山东省农业农村厅网站和各推荐单位、人选所在单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山东省农业农村厅网站公示期为12月3日至12月9日。推荐单位、人选所在单位的公示工作应于12月11日前完成,可以采取在显要位置张贴公示公告,单位网站、内部局域网同时公示等多种易于周知的方式公示。公示期间,如对人选相关情况有异议,可以直接向单位人事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也可向齐鲁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反映,反映时须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二、考察。公示期满后,各市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市人选的考察。重点考察本人的政治表现、工作业绩、社会贡献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时,要审查人选申报时综治、公安、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听取所在单位对其综合表现情况及公示情况的介绍,听取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根据考察人选人事管理权限确定)对其廉政和遵纪守法等情况的介绍,与所在单位5名以上同志个别谈话,查看反映其本人工作业绩的证明、证书和实物等。

三、有关要求。各市推荐部门和人选所在单位,要按照规定要求认真做好公示和考察工作,认真受理对公示人选的举报和情况反映,仔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对每个人选均要写出500字左右的考察材料,以市为单位对所有考察人选写出公示和考察情况报告,加盖组织、农业农村部门公章后于12月15日前报齐鲁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 

齐鲁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接访时间:工作日8:30—17:00,接访地点:济南市历下区十亩园东街7号山东省农业农村厅206房间。

联系电话:(0531) 82352839  82352840 

电子邮件:[emailprotected]

齐鲁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

2020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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